老年性耳聋是指随着年龄增长而听力逐渐减退的现象,通常表现为双侧缓慢进行性对称性听力下降,以高频听力下降为主,多出现在60岁以上。因为听力下降为缓慢的进行性加重,开始常不被注意。随着高频听力的下降,对语言分辨能力有所影响,所以许多老年性耳聋患者尽管听力基本正常,但是不能理解讲话的内容,常需要别人重复,需要说话者提高声音与之交谈。而且在嘈杂的环境中,对语言的理解能力更差。
耳朵只要迷路没坏的话是可以听到声音的,因为人听声音有2种方式,一个是骨传播(一般我们自己听自己的声音),一个是空气传播,导致听小骨振动。 所以只要耳朵迷路没坏就可以治疗,而且能听到声音! 如果迷路坏了就没有办法了 你上面说老人耳背是因为听小骨的变形,所以有时候震动不明显,有时候能听到是因为声波刺激了听小骨,所以震动明显了。所以有时候声音小能听到,声音大不能听到!!! 这种其实可以使用助听器,能达到听见说话的效果。
我们的听觉是有限度的。就像把水结冰时的温度定为0摄氏度一样,听力学家把正常年轻人刚刚能听到的几种不同频率的声音人为地规定为听力0级(0dBHL)。听力0级大小的声音正常人勉强能听到。安静环境下的交谈声大约60听力级左右,听起来柔和适宜。如果在耳边大声喊叫,我们都会反感,因为声音太大了。更大的声音我们会感觉受不了。一般说来,我们的忍受极限不会超过140听力级。
从刚能听到的0听力级算起,到最大极限140听力级都是我们能听的范围,术语上称为“听觉动态范围”。如果存在听力损失(耳聋),刚刚能听到的声音就不会是0听力级,而可能是30、60、70听力级甚至更多。假设一个聋人的平均听力损失(PTA)60听力级(这意味着60听力级是他刚刚能听到的声音,相当于我们的0听力级)又假设他也有140听力级的听觉动态范围,则该聋人似乎能忍受200听力级左右的声音。实际上,不仅没有人能忍受200听力级的声音,这样大的声音自然界中也根本不存在。第二条假设是完全错误的。

尽管小声听不见,绝大部分聋人,特别是神经性耳聋患者对太大声音的忍受能力并不比正常听力者好,甚至更差。别说140,就是130、120、110听力级,他们也往往听得“震耳欲聋”。这是因为他们的听觉动态范围不同程度地变窄了,有时甚至会窄到不足5分贝,也就是说,减小5分贝听不见,加大5分贝又受不了。因此,许多聋人比正常听力者还怕吵。
什么是重振现象?
重振(Recruitment)亦称为复响,是一种病理现象。通常所说的重振是指响度重振(Loudnessrecuitment)。听觉功能正常的人所感受的声音响度是随声强而变化的,其变化呈一定比值的依赖关系。
而内耳感受器受到损害的人,感觉声音响度的增长,在不同程度上超过了强度的增长速度,即患者响度的增长过快。有重振现象者,接触强声时,不适阈水平显著降低,甚至忍受不了。而对于比较弱的声音又听不见,这就是有重振现象最显著的特点。感音神经性听力损失,特别是感音性即耳蜗性或内耳性听力损失的患者,绝大多数有重振现象。
重振是伴随听力损失而来的一种病理变化,其本质是内耳内、外毛细胞协作失调的结果。如何理解重振现象呢?我们可以把它看作一定条件下的“听觉过敏”。简单地说:说话的声音加大1倍,正常人的听感觉也加大了1倍;声音加大10倍、100倍,正常听力者会相应地加大10倍、100倍。有重振的聋人不是这样。说话的声音加大1倍,他们的听感觉偏偏会加大10倍、20倍甚至50倍。听感觉(响度)的过度增长导致了重振现象的发生。正因为如此,伴有重振问题的耳聋患者特别怕。
鉴别重振的方法有很多:
用纯音听力计测双耳响度平衡(ABLB),做强度辩差阈试验(DL),短增量敏感指数试验(SISI)。用言语测听根据言语清晰度曲线的形态,听觉动态范围均能确定有无重振。最适阈在不适阈与听阈之间即60dB左右。有重振现象的听觉动态范围比正常听力或传导性听力损失都窄,其不适阈与听阈之间范围小于120dB,而且舒适阈不在听觉动态范围的中间,而是偏向不适阈一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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